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巨龙:“死亡敬畏”与法律的威慑力

作者 :索马里の母海贼 2019-11-21 11:15:40 审稿人 : admin

  任何地方的社会失序,都是从法律体系坍塌开始。当然,文化人可以看得到趋势,比如从“礼崩乐坏”预见到社会失序的征兆。

  法律体系,实际上有三个环节,立法、司法和执法,现代社会对应的是议会(或者相关立法机构)、法院和警察(包括监狱等)。

  一般来说,立法往往带有一些“理想主义”色彩,出发点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稳定,维护国家安全。因此,太“离谱”的法律条款其实是比较罕见的。至于美国各州的一些奇葩法律,某种程度上来说,也是故意增加了法律体系的难度,提升律师入行的门槛。

  但是在执法和司法环节,人为可以操作的空间就很大了。甚至有时候,权力过大的法官,对案子的判决,会给社会带来致命的影响。而警察为代表的执法机构,往往要在力量和克制之间,取得一个平衡,会常常遭遇舆论的“吹毛求疵”,尤其是别有用心的抹黑。

  以Hk为例,此次风波起头是“引渡条例”,然后跟着就是街头暴力,警察街头捉,法院体系放。除了作为执法机关的警察,克制忍耐保持了很高的专业素质,立法会和法院,可谓乌鸦落在猪背上——一个比一个黑。

  中国古代讲法律体系,有“天理国法人情”三个维度。法律的制定要遵循天理,司法要依法而治讲的是国法王法,而在执行法律的时候,也要兼顾人情宽严适度。

  以天理国法人情三个对比去看HK,除了警察充满了“人情”,立法机关,可谓天理难容;法官,徇私舞弊可谓目无王法。天理国法不存,人情也难持续。

  整个法律体系对街头暴徒的放纵,导致所谓的“法制社会”,法律失去了威慑力。一般来说,贪婪和恐惧是驱动人的两种最重要的力量,对法律已经没有敬畏,自然就谈不上恐惧,加上贪婪的驱动(给钱上街搞破坏),自然无所忌惮,反正砸的不是自己的资产,还能够挣钱,不受法律制裁。——如此魔幻的情形,居然是标榜的“讲法制”的社会。

  其实,除了贪婪与恐惧,另外还有一种我之前一直忽视的力量,那就是通过长期的洗脑,剥夺人的正常思考能力,然后用du品控制人的意志,制造一大批如同行尸走肉的“僵尸”(这就是人工批量制造“脑死亡”)——最近从hk前线传回来的信息,很多被包围的fei青,有du瘾发作的症状。参照当年乌克兰游行的癫狂、性派对,我觉得此事真实性很高。

  其实,讲Hk不是今天文章的主题,毕竟是茶壶里的风暴,那就捂紧盖子,静候事情演绎下去吧。

  我在想的是,关于法律的敬畏,以及很多人鼓吹的“废除死刑”的问题。

  在中国的历史传承大视野中,百家争鸣之风过后,实际上作为治国理念的,乃是法家和儒家,法家的主导,大概就是立制度并且用惩戒手段维持制度体系,从而维持统治秩序;而儒家,更多的是承担教化之功能,相当于社会的意识形态。两者结合,文武之道一张一弛。

  我以前曾经认为,中国古代的法律体系过于严峻。比如动不动记载于史书里的“株连九族”,明明是一个人犯罪,一人犯事,一人担当,怎么能够株连无辜之人呢?

  后来才想明白,古代社会,道路交通不便,信息极度不发达,因此执法成本极高,人口流动不频繁,宗族社会占据主导。有时候一个地方的叛乱,等到中央政府派出大军平叛,往往需要数月时间,如果只是抓几个首恶,哪怕是斩首示众,依然无法形成足够的威慑力。

  在清朝时期,雄踞西北的准噶尔部落,仗着地理优势和不断膨胀的实力,屡次反叛,清政府的平叛战争从康熙、雍正一直打到乾隆一朝。

  而且,在准噶尔的背后,还有虎视眈眈、嗜血成性的沙俄,时刻准备扑上来,咬上大清一口。西北极高的平叛成本,也最终逼着乾隆皇帝痛下决心,彻底剿灭准噶尔部。

  经过艰苦卓绝的百年鏖战,清政府捍卫了国家主权,维护了西北安宁,粉碎了沙俄入侵的野心。一直到19世纪鸦片

战争之后,西北才又开始蠢蠢欲动。但是一直到1949年,始终没有分离出去。

  可见,不要总认为杀人残忍,该杀不杀,后患无穷;仁尽义尽,以霹雳手段,显菩萨心肠,反能造福后代,甚至给子孙后代数百年余荫。治国如此,法治也当如此。

  实际上,古代社会,一般的刑事案件,对于判处死刑,还是很慎重的。即使是重刑犯,往往也是发配边疆,轻易不判处死刑。株连九族、株连三族的那种,往往都是危及到了统治秩序。

  到了近代现代社会,法律体系上,全面放弃了株连(当然敏感的职业,特别是公务员、军政系统,政审还是很严格的)。这当然是一种进步,与此对应的是,城市化生活之下,“宗族社会”已经全面解体,很多西方国家,连家庭都大面积地解体,人们在现代化的生活体系里,早已经全面“原子化”。不要说犯罪意义上的“株连”,困难时候想找几个人借钱都难。

  相对于古代,现代国家的法律体系,已经变得相当宽松。这些年,中国的法律体系,也向西方学习了很多的东西,包括经济犯罪量刑的降低,包括早些年的“两sao一kuan”,包括未成年人的收容教养取消......等等。

  这一定是好事吗?恐怕是大大的不见得。少一点法律敬畏,就会多出来很多试探法律底线的群体,多出很多犯罪的冲动。毕竟,大家都不傻,做什么事情,都要衡量一下成本和收益,如果可能的惩罚很低,而收益很大,自然犯法的冲动就会上来。

  比如说,我国对贩毒的处罚,一直是全世界最严厉的,这一点,外国人也都很清楚。在中国严厉的“贩毒够量即死刑”的威慑力之下,中国的毒品犯罪,实际上在全球属于很低。

  对于法律的敬畏,我觉得很大一块,还来自“侥幸

心理”的消失。如果违法被捉的概率很低,违法证据不容易呈现,很多人也不会太遵守法律。比如以前的交通违章,其实是相当普遍的,很多泥头车,甚至热衷于雇佣服刑过的人员。而在遍地都是摄像头,加上电子眼识别车牌以后,司机们都很清楚,一旦违章违法,都逃不过的监控。交通秩序就好了很多。

  回过头来想,如果Hk的暴徒们,知道即使蒙上眼睛嘴巴,以眼下的AI识别能力,配合其他的技术手

段,他们也是无处遁形,恐怕也不至于如此嚣张。——当然,驱动他们的已经是三合一的力量了,去除恐惧,利用贪婪,加上洗脑和xi毒。恐怕短期内,也很难重建法律的威慑体系,很快地解决问题。

  所以,仔细想来,在中国还真的不适合再执行太宽松的法律,特别是还要强调死刑的威慑力。无论是大陆地区,还是港澳台地区(hk没有死刑)。有“一命抵一命”的死亡威胁,实际上是一条绝对的“底线平等”,这条底线,让任何有势力的人,都不能轻易用杀人的办法解决问题。

  不仅是死刑的平等威慑,同样也还有大数据监管之下,“勿以恶小而为之”也会成为普通人的生活准则,这种对规则的敬畏,足以让中国成为世界最安全的地方。在我看来,一千万个摄像头对于“法治社会”的作用,远远要大于美国百万律师的体系,而成本还要低得多。

  敬畏法律,实际上就是远离犯罪的红线,也是一个国家长治久安之本。以此来看,西方国家包括Hk地区,以“自由”为名,最终社会失序,犯罪率高涨,也是一面很好的镜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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